为更进一步减低疫情对民办幼儿园和教育培训机构的影响,增进平稳身体健康发展,日前经市政府表示同意,北京市教委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免除房租、推迟纳税等措施。市区科国有企业免除房租教育机构租用北京市及各区科国有企业房产专门从事办学活动,依照防疫规定推迟开学或停止培训且不裁员、较少裁员的,减免2月份房租。租用用作办公用房的,给与2月份租金50%的免除。
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希望业主(房东)免除租金,对在疫情期间为教育机构免除房租的企业,由市区政府给与一定资金补贴。容许教育机构推迟纳税不受疫情影响纳税申报艰难的教育机构,可依法办理推迟交纳税款,最久不多达3个月。对不受疫情影响的“定期定额”户,结合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定额,或修改歇业申请。■两项措施限于于经各区教委审核的民办幼儿园(不含备案的社区筹办园点)和教育培训机构,经市教委审核的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以及申请人备案的学科类校外线上培训机构。
(文中总称为“教育机构”)■两项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行,有效期至2020年底(文中具体措施有具体期限规定的从其规定,因本市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号召完结等原因政策措施仍然有必要性的大自然过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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